蓮少團班規
1. 出席率必須超過60%,否則隔年將不被錄取。
2. 團員如有事請假,請聯絡鄭泳宏師或鄭慧玲師、蓮社07-3875122。
3. 普通班以弟子規教學內容為團規,以孝養父母、奉侍師長為宗旨。
4. 凡團員有意犯規或不肯虛心向善者,本團會給與3次機會。第一次提醒,第二次勸告,第三次警告,最後停學。此舉,免團員造惡業,影響其他團員。在此請團員特別垂注。
5. 課程期間不得擅自離開活動地點。
6. 課程進行時,尊重負責導師,多聽多看少說話。
7. 不准攜帶任何不必要之物品,例如:零食、電子遊戲機、漫畫等。
8. 必須遵照活動表進行活動。
9. 時時注意安全與衛生。
10. 若發生緊急事件,應立即向老師報告。要有認真的學習態度,時時刻刻積極向上,自動自發。
11. 必須互相幫助,體諒以及以禮待人。
12. 上課時不准使用手機。
13. 不得在蓮社內亂搞男女關係,並且不傳播是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