蓮社超薦團

超薦團

申請加入超薦團須知

凡是本蓮社共修念佛法門之佛友,都可申請成為本超薦團之團員,所有團員必須遵守本團所定之條規,並且務須殷勤

出席參與本蓮社所舉辦的法會佛事,念佛共修,佛三,佛七等活動。有意者必須填寫申請表格,交回給超薦團負責人

待批,批准後方成為正式團員。

團員將依參與念佛之總出席率高低而分成四等級:

  1. 精進團員
    • 其參與念佛共修之總出席率高達200次以上者。
    • 享有福利: 團員本身之臨終助念遺囑及蓮池海會往生牌位。
    • 誦經念佛回向一晚;若因緣具足,可安排超薦佛事一晚。(可惠及其至親,限父母、子女、配偶、家翁及家婆)
    • 可安奉短期“歷代祖先”牌位一個及至親亡者超薦牌位兩個。
    • 團員本身及一位家屬可設消災延壽光明燈,及往生花圈一個。
  2. 普通團員
    • 其參與念佛共修之總出席率達150次以上者。
    • 享有福利: 團員本身之蓮池海會往生牌位。
    • 誦經念佛回向一晚;若因緣具足,可安排超薦佛事一晚。(可惠及其至親如1所列)
    • 可安奉短期至親亡者超薦牌位兩個。
    • 團員本身及一位家屬可設消災延壽光明燈,及往生花圈一個。
  3. 隨喜團員
    • 其參與念佛共修之總出席率達100次者。
    • 享有福利: 誦經念佛回向一晚。(可惠及其至親如1所列)
    • 可安奉短期至親亡者超薦牌位一個。
    • 團員本身及一位家屬可設消災延壽光明燈,及往生花圈一個。
  4. 隨緣團員
    • 其參與念佛共修之總出席率低於100次者。
    • 享有福利: 團員本身及一位家屬可設消災延壽光明燈。
    • 往生花圈一個。

蓮社超薦團無法為團員做超薦佛事的幾種情況:

  1. 法師不能出席主法。
  2. 喪家不在本團所規定之範圍內。
  3. 喪家不依佛教儀規進行喪禮(亡者所有家屬在喪居處或現場須素食、不殺生、不燒金銀紙及紙扎品等)。
  4. 亡者不在所列之至親名表內。
  5. 團員必須出席參與本組所舉辦的超薦及誦經念佛回向佛事;如連續三次缺席(特殊事故及病假除外)者,將暫停六個月不能享有上述之福利。

入會費:

  • 凡申請成為團員者,必須繳交入會費RM50/=。

月費:

  • 所有團員皆須繳交月費。團員可一次過交全年RM60/=或半年RM30/=。

聲明:

  • 參加為團員者,皆屬自發心,一切事故將由團員本身負責。
  • 本蓮社之超薦組係提供合格團員之超薦佛事,是一項義務性質之服務。